巴伐利亚州大州徽有着悠久的传统。它是1950年6月5日这一天与“巴伐利亚自由州州徽法”一起产生的。徽章上的象征物都源于巴州的历史,每个元素都拥有其独特的含义。
州徽左上部分是金狮,底为黑色。金狮最初是莱茵河畔普法尔茨伯爵的象征。在巴伐利亚大公爵路德维希1214年被授予普法尔茨伯爵后的数百年中,金狮一直被视为古老的巴伐利亚维特斯巴赫王朝和普法尔茨维特斯巴赫王朝共同的象征。如今,这个站立着的并以红色修饰的普法尔茨金狮也会使人联想到上普法尔茨行政区。
州徽的第二部分由红白(银)双色构成,白色部分在下,向上凸起三个锯齿角。这些“锯齿”最初出现于1350年,是维尔茨堡主教教堂议事会在部分地区使用的纹章。1410年,它也被用在主教的印章中。如今,弗兰肯锯齿代表着上、中、下弗兰肯行政区。
州徽左下角是跃立着并以金色装饰的蓝豹,底为白(银)色。它最初(约12世纪)被用作下巴伐利亚奥滕堡普法尔茨伯爵的纹章。之后被维特斯巴赫王朝继承。如今,蓝豹代表着旧巴伐利亚行政区 - 下巴伐利亚和上巴伐利亚。
州徽右下角是三只头向正面并以红色装饰的黑狮,由上及下依次排列,底为金色。它是从过去的施瓦本公爵霍恩施陶芬家族的旧纹章(首次出现于1216年)继承来的。这三只黑狮在州徽中代表着施瓦本行政区。
州徽中心的盾面是由白(银)蓝两色交叉排列的菱格组成。自它(从1204年起)被用作博根伯爵的纹章后,1247年继而被维特斯巴赫家族继承用作原始纹章。白蓝菱格是巴伐利亚州的绝对象征。白蓝盾牌如今象征着巴伐利亚州整体。带冠冕的白蓝盾也被用做官方的巴伐利亚州小州徽。
中间有蓝白菱格盾的方形纹章上有冠冕装饰。金色冠冕上镶嵌着彩色宝石和五枚花纹叶片。该王冠1923年第一次被用在徽章中,在皇权废除后象征着人民的权利。
州徽中持着盾牌的双狮沿袭了源于14世纪的传统。
巴伐利亚州小州徽是由白(银)蓝两色菱格交叉排列的盾面以及盾面上的王冠构成。
大小州徽都是巴伐利亚州的标志,原则上仅用于官方公共领域。除此之外,州徽也可用于艺术、美术、科学、教学以及公民教育用途。
若想将州徽用于其它用途,必须要获得上弗兰肯地区政府批准。该申请仅在有依据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使用巴州州徽的整体或部分都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金以示警戒。
摘自:巴伐利亚州大小州徽使用手册
巴伐利亚州有两种州旗:条纹旗和菱格旗。两个州旗的地位彼此相当。
条纹州旗由两条宽度相同的横条构成。上条纹为白色,下条纹为蓝色。
巴州菱格旗是由21个以上的白蓝菱格构成,其中包括了州旗边缘被切割的菱格。菱格旗的左上角始终是一个被切割的白色菱形。
歌曲“巴伐利亚州之歌”自1964年起开始在官方活动上演奏,并于1966年正式成为州歌。“巴伐利亚州之歌”创作于1860年,由康德拉•马克思•孔兹谱曲,他曾是慕尼黑音乐学院的教授,在皇家歌剧院担任合唱团指挥。作词者是慕尼黑教师迈克尔•赫斯纳。“巴伐利亚之歌”在慕尼黑民间歌手公会首次上演,后通过各个协会的传唱很快声名远播。1952年巴伐利亚州议会一致通过决议,将“巴伐利亚之歌”列入中学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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