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伐利亚自由州的象征

巴伐利亚州大州徽

巴伐利亚州大州徽有着悠久的传统。它是1950年6月5日这一天与“巴伐利亚自由州州徽法”一起产生的。徽章上的象征物都源于巴州的历史,每个元素都拥有其独特的含义。

巴伐利亚州小州徽

巴伐利亚州小州徽是由白(银)蓝两色菱格交叉排列的盾面以及盾面上的王冠构成。

巴伐利亚州州徽的使用

大小州徽都是巴伐利亚州的标志,原则上仅用于官方公共领域。除此之外,州徽也可用于艺术、美术、科学、教学以及公民教育用途。

若想将州徽用于其它用途,必须要获得上弗兰肯地区政府批准。该申请仅在有依据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使用巴州州徽的整体或部分都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金以示警戒。

摘自:巴伐利亚州大小州徽使用手册

巴伐利亚州州旗

巴伐利亚州有两种州旗:条纹旗和菱格旗。两个州旗的地位彼此相当。

条纹旗

条纹州旗由两条宽度相同的横条构成。上条纹为白色,下条纹为蓝色。

菱格旗

巴州菱格旗是由21个以上的白蓝菱格构成,其中包括了州旗边缘被切割的菱格。菱格旗的左上角始终是一个被切割的白色菱形。

巴伐利亚州州歌

歌曲“巴伐利亚州之歌”自1964年起开始在官方活动上演奏,并于1966年正式成为州歌。“巴伐利亚州之歌”创作于1860年,由康德拉•马克思•孔兹谱曲,他曾是慕尼黑音乐学院的教授,在皇家歌剧院担任合唱团指挥。作词者是慕尼黑教师迈克尔•赫斯纳。“巴伐利亚之歌”在慕尼黑民间歌手公会首次上演,后通过各个协会的传唱很快声名远播。1952年巴伐利亚州议会一致通过决议,将“巴伐利亚之歌”列入中学教学内容。